交警支队机构职能具体是哪些:
一)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评估,参与市区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道路交通警(保)卫工作,协调、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负责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四)协助维护全市道路治安秩序,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履行发案防控、嫌疑人盘查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市区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建设。
(七)负责全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牌证的发放;负责驾驶人考试、驾驶证发放以及驾驶人的管理;负责监督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以及农机部门的牌证发放工作。
(八)参与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乡道路和安全设施规划以及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发展规划。
(九)负责全市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十)负责全市交通管理部门警务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全市交通管理部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交通管理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负责监督、检查全市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查处交通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二)负责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协助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县市交警大队领导班子。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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