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和咨询电话: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7号)规定,叙永县从2024年9月起,进入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现将叙永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三,缴费渠道
(一)税务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含网页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也可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银、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泸州银行的任一网点缴费,也可通过以上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缴费。
(三)微信、支付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和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
(四)社区、村组、学校代办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到所属社区、村(组)代办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高校大中专学生、在我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由学校组织代收。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遇缴费失败,可及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便民服务中心)、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当地税务分局、区县政务中心税务窗口查明原因后再缴费。
四,参保登记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外地户籍人员到居住地)乡镇、村(社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高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地参保并到医保经办机构集体办理登记。
五,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方式
由政府全额补助的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不再缴费;由政府差额补助的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上述公布的缴费渠道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六,注意事项
(一)在2024年9月至12月31日期间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二)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未在规定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续保缴费将有3个月等待期。
(四)特别提醒: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其中在2024年10-12月出生的新生儿需缴纳当年和次年的保费,其待遇才能连续享受。
七,叙永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政策咨询电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叙永县税务局。若需咨询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请咨询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叙永县税务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咨询电话0830—6222794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咨询电话0830—6225637/6518333
说明:关于叙永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和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