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益阳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益阳市应急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或将房屋(建筑物)租借给他人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三、益阳市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四、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益阳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存在较严重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500元至3000元奖励。非法生产行为举报奖励标准按照省应急厅相关公告和规定执行。
六、应急管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益阳市应急管理局:0737-2906008,益阳市赫山区应急管理局:0737-2668072,益阳市资阳区应急管理局:0737-6113613
提示:关于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本信息来源自网络,不代表本文观点。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分享有价值的内容。收集转载引用仅以传播更多精彩信息为目的,如涉及侵权,请直接联系便民信息网中文黄页网客服(18781993958微信同号),一定会修正或者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