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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解答及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15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48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宣汉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解答及咨询电话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现在在这里将宣汉县医保便民服务信息进行传播,这次主要是关于宣汉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解答及咨询电话的便民信息,具体如下:

  宣汉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问题之一,哪种情况下住院需要备案?

  解答:参加了宣汉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达州市内各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需要办理任何登记备案手续,按市级统筹待遇政策实行即时联网结算;在达州市外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长期异地。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参保人员,就医前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异地居住证明(房产证、居住证、租房合同或个人承诺书)等资料申请办理。

(二)转诊转院。如因达州市内医疗条件有限,需转市外就医的人员,在市内就诊的二级及以上具备开具医保异地就医转诊证明资格的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后5个工作日内,持患者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转诊转院建议书(医院加盖鲜章)等资料申请办理。(三)急诊抢救住院。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急诊抢救证明资料申请办理。注:在市外就医人员中,没有申请办理上述三种备案登记情形的,视为其他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

  问题之二,怎么办理就医备案登记?

  解答: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渠道有以下2种:

(一)线下备案:参保居民可到宣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大厅、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宣汉定点医院的医保办、四川农商银行宣汉各支行、部分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等点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二)线上备案: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宣汉融媒”APP、“宣汉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申请办理,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宣汉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问题之三,异地就医备案有没有有效期限?

  解答:根据不同情形办理的异地就医备案,其有效期限不同,具体如下: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二)转诊、急诊人员,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在有效期满后出院的,超期时间视为备案有效期内。

  问题之四,异地就医备案能不能补办?

  解答:可以补办,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指引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及时办理备案,方便参保人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和服务。

  问题之五,除了上述需要备案的情况外,还有什么情况下需要备案?如有,该怎样备案?

  解答:除上述就医备案外,购买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等也需要备案,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四川省内可在全省任一认定机构和治疗机构使用身份证号码在特药系统认定和结算药品费用;省外(含重庆市)则需要带上所有检查报告以及有医生签字且医院盖章的认定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宣汉县人民医院或宣汉县中医院医保办进行办理。

  宣汉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818-5211627 、0818-5232567

  提示:关于宣汉县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解答及咨询电话的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本信息来源自网络,不代表本文观点。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分享有价值的内容。收集转载引用仅以传播更多精彩信息为目的,如涉及侵权,请直接联系便民信息网中文黄页网客服(18781993958微信同号),一定会修正或者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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