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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启用“一张表单”模式办理抵押登记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0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28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启用“一张表单”模式办理抵押登记的通知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启用“一张表单”模式办理抵押登记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材料,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效率,2025年1月2日起在南宁市本级启用“一张表单”模式办理抵押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张表单”模式

  办理抵押登记是指将原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收取的申请表、主债权合同(含借款合同、贷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典当合同、购销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抵押合同、抵押变更协议等合同相关材料,现简化为填写《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张表单”抵押登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办理的业务模式。

  二、申请人以“一张表单”模式办理抵押登记的,由抵押人(债务人)、抵押权人(债权人)申请办理,须在《申请表》抵押人、抵押权人、债务人栏签章(签字)。抵押人和债务人不一致的,债务人无需到场申请,但须在《申请表》债务人栏签章(签字)。

  三、申请人以“一张表单”模式办理抵押登记的,《申请表》填写内容不得涂改,申请人须确认所填内容与不动产登记簿应记载的内容相符,《申请表》所填写的债权债务关系及抵押条款内容与主债权合同(含借款合同、贷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典当合同、购销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抵押合同、抵押变更协议等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我中心不再收取和留存上述相关合同纸质材料,相关合同材料由申请人自行保存,我中心不提供相关合同材料查询。

  四、“一张表单”模式办理抵押登记范围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不含反担保抵押)、抵押权变更登记,暂不适用抵押权转移登记。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771-3198123

  说明:关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启用“一张表单”模式办理抵押登记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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