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综合信息黄页 » 正文

吉林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方式及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03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0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吉林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方式及咨询电话

吉林市社会保险享待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全体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我们诚挚地告知您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

  一,认证周期

  每年需认证一次,两次认证间隔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享受待遇人员,将暂停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在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后,于次月续发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未发放的社会保险待遇。2025年度新退休人员,在收到养老保险待遇后,也要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二,吉林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方式

1.“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打开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小程序“吉林省社会保险”→【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提交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认证记录查询】可以查询认证结果和认证时间。

2.“电子社保卡 ”(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下载APP)打开“电子社保卡 ”→登录→【首页】→【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开始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境内居住人员“电子社保卡”和“吉林省社会保险”选择一个使用进行认证即可。

3.“中国领事”(微信小程序或下载APP)打开“中国领事”→登录→【首页】→【养老金资格】,按提示完成认证。(仅适用于境外居住人员)

4.表单认证

  居住在吉林市市区的,可由亲属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登记办理“表单认证”;居住外地市的,可在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网首页【表格下载】栏下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强制认证表》,按照表单说明填报邮寄;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邮寄民政事务总署或户政事务所出具的生存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在境外的,邮寄我国大使馆开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连同本人证件复印件。(邮寄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福绥街1号,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化服务,邮编132000,联系电话0432-69983051)。

  请享受待遇人员及家属主动配合资格认证,及时申报享待人员状态变动信息。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吉林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      

  说明:关于吉林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方式及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打赏
 
关键词: 吉林市社会保险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