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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4-04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磐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磐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磐石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按照《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吉社保[2022]37号)文件要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1年,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人员,应暂停社会保险待遇。为充分保障享待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杜绝冒领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新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收到第一个月工资后,要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二、需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工伤定期待遇人员。以上人员每年需认证一次,两次认证间隔不超过12个月。

  三、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人员,将暂停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在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后,于次月续发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未发放的社会保险待遇。

  四、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被判刑收监、失踪和死亡后,直系家属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如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应及时退回。直系家属未按规定期限报备,属于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

  (一)微信小程序认证。(以此方式为主)微信小程序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后→点击首页上方的“去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选择摄像头人脸识别→点击“提交认证”显示认证成功即可。

 (二)国外定居人员自助认证方式下载“中国领事”APP,然后点击“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或到驻当地使馆线下办理,并将认证表邮回磐石市社保局稽核科。    

 (三)因卧床、重疾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微信小程序认证的人员,请联系磐石市社保局稽核科。以上认证方式,领取待遇人员在一个认证周期内(12个月)选择其中一种认证方式完成即可。望广大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积极配合,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磐石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认证咨询电话:0432-65251721。

  提示:关于磐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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