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须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原工商12315、原质监12365、原食药12331、原物价12358、原知识产权12330等热线整合为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投诉举报受理范围、途径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
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途径
(一)电话投诉举报。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二)网上投诉举报。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通过全国12315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进行投诉举报。
(三)现场窗口投诉举报。可前往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地址:广西博白县绿珠大道西073号,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进行投诉举报。
(四)信函投诉举报。可通过信函方式进行投诉举报。收件人: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地址:广西博白县绿珠大道西073号,邮编:537600。
三、投诉举报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2、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3、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上述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由委托人签名。
(二)举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举报人的信息(或实名举报人的真实信息);2、明确的被举报人;3、具体的线索举报时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五)未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提示:关于博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须知德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