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全市各旅行社、导游员、宾馆、旅店、市场经营主体、出租车行业从业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诚信的旅游消费环境,擦亮我市旅游品牌形象,现向通化全市旅游行业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依法依规,筑牢诚信根基
(一)严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杜绝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营服务合法合规。
(二)强化资质管理。旅行社须持证经营,导游员规范佩戴证件上岗,宾馆、旅店、出租车等企业确保资质齐全,共同维护行业规范。
二、规范服务行为,提升行业品质
(一)旅行社:明码标价,透明服务。合理制定旅游线路和产品价格,签订规范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及费用明细。杜绝“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乱象,严禁诱导或强迫游客购物消费。
(二)导游员:文明引导,专业服务。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游客需求,杜绝辱骂游客、擅自变更行程、索要小费等行为。积极宣传我市文化旅游资源,弘扬诚信服务理念。
(三)宾馆、旅店:安全卫生,诚信待客。保障住宿环境安全卫生,明示价格标准,杜绝坐地起价、虚假房源等行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妥善处理游客投诉。
(四)出租车:文明运营,规范收费。 严格执行打表计价,不拒载、不绕道、不议价,主动提供正规发票。 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展现城市窗口形象。
三、强化行业自律,共建监督机制
(一)加强内部管理。各企业定期开展员工诚信教育培训,建立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二)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整改问题。
(三)共建信用体系。积极参与旅游行业信用评价,主动公示服务承诺,共同抵制失信行为,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市场环境。
四、践行社会责任,共塑城市形象旅游行业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让我们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为魂,用真诚的态度、规范的经营、优质的服务赢得游客信赖,为打造优良旅游消费环境、推动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投诉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3378003(通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3月31日)